時間:2022-08-03來源:趙云經理
創業公司的股權結構,明確公司內部的幾種角色
一開始公司有幾種角色必須要清晰而明確,創始人、聯合創始人、員工、外部投資人。創始人和聯合創始人必須要all in,要全職投入,誰part time 就不要考慮,這種騎墻行為是最沒有擔當的,創始人最重要的責任就是擔當!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在一個創始團隊中,又扮演出資人,又提供部分資源,有時候還干點活的人,他們是最麻煩的。
作為投資人,不管你幫創業團隊做了多少事,都是你資本的增值部分,也是別人要你錢的理由。你不能在投資人和創始人之間來回騎墻,投資人也應該清楚,我是投資人我就掙投資人的錢,不掙創始人該掙的錢。
所以如果一開始創業遇到這樣的人,你不把他處理好,會非常麻煩。
股權結構一定要干凈
首先股權結構一定要干凈,不要特別復雜。一個創業公司的股權應該有三類:創始人的股權、員工的期權和投資人的股權。
創始人可以出資也可以不出資,因為創始人是以過去的經驗和資源以及未來對公司的全職投入作為條件來換得公司的股權,而且按照一般的股權投資規則,創始人出小錢或不出錢占大股,投資人出大錢占小股。
博弈
天使投資人跟創始人其實是一種博弈關系,如果你是很牛的創業者,你肯定會找最牛的投資人,如果最牛的投資人不投,你才會考慮二三線投資人,因此二三線的投資人很難接觸到特別好的創業項目。
股權投資市場的集中度非常高。我們看過去十多年在美國上市的高科技互聯網公司的招股說明書,分析一下它的股權結構,會發現參與其中的股權投資機構集中在30-50家之間,在這之外的投資機構,基本都跟去美國上市沒什么關系。
有人講,如果中國有5000家VC和PE的話,至少有4900家沒有按規則辦事。翻譯一下,就是這4900家投資機構其實都在干陪太子讀書的事,說的陽光一點兒,這4900家存在的價值就是把有錢人手里的錢通過股權投資的方式還給社會。
因為創業者的成功率其實也就有1%-2%,所以也就有1%-2%的投資機構,大概也就是幾十家,能夠通過股權投資獲得收益。
公司法和股權投資是兩個圈
目前的股權投資和中國的公司法是不合拍的,中國的公司法在注冊公司的時候只認現金出資,或者是知識產權和流動資產,這些從實操角度來講都沒有什么實質意義。按照公司法,作為一個早期的初創公司,通常只能用現金出資,來獲得公司的股權。
所以有大量的早期公司在設計股權結構時都被公司法給毀了,很多人不知道這兩個圈是不一樣的規則,經常是符合了公司法的要求,結果背離了股權投資的游戲規則。
投資人不要試圖去控制公司股權
所有創業型企業,如果投資人試圖去控制公司股權的話最后一定會把公司玩死。
這也是投資機構在交了無數學費之后得出來的結果,投資人和創業者都必須各自守著自己的邊界,不要越界。
股權的兩個核心利益
股權有兩個核心利益:第一是投票權;第二是利益分配,就是收益權。
大家都競爭投票權,因為投票權決定分配權,就像萬科,誰成為第一大股東,誰就有權改組董事會,改組經理層班子。這個時候王石還能不能做董事長,就成為一件很有懸念的事情,尤其是在經過一場撕破臉皮的斗爭之后。
股權設計要解決2個問題:
設計創業公司股權結構的時候,要解決兩個問題:一是創始人對公司的控制權;二是出讓股權的目的是什么?
出讓股權的目的,第一是獲得先進資本,先進理念;第二是獲得人才;第三是獲得對公司具有重大戰略意義的資源。比如滴滴被騰訊和阿里入股,都是因為這兩家公司能給他帶來戰略性的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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