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8-16來源:趙云經理
南山區支持文體產業空間建設升級項目
政策內容
對經認定的文化、體育產業園區、孵化器等產業空間,最高按其實際投入費用20%,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資助。
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在南山轄區內登記注冊、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守法經營、誠實守信、有規范健全的財務制度;
3、按照國家相關統計報表制度規定,正常履行統計報表義務;
4、最終資助金額需大于等于1萬元。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項資金不予資助:
1、被依法依規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或失信懲戒措施清單的;
2、提出資助申請后,申報主體注冊地或在地統計關系發生變化,不再符合申報條件的。
申報時間: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