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8-16來源:趙云經理
光明區2022-2023年科學技術獲獎資助項目
支持標準
對上年度獲得科學技術獎、全國創新爭先獎等各類國家、省和市級科技獎項的組織或個人,按獎項等級和名次,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獎勵。具體如下:
1.國家級科技獎項
(1)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完成人最高獎勵200萬元。
(2)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第一完成單位分別最高獎勵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
(3)全國創新爭先獎獎牌、獎章、獎狀完成單位(人)最高獎勵50萬元。
2.省級科技獎項
(1)廣東省突出貢獻獎完成人最高獎勵100萬元。
(2)廣東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第一完成單位分別最高獎勵50萬元、30萬元、10萬元。
(3)廣東省科學技術獎科技合作獎、青年科技創新獎完成人最高10萬元,科技成果推廣獎第一完成單位最高獎勵10萬元。
3.市級科技獎項
(1)深圳市科學技術獎市長獎完成人最高獎勵50萬元。
(2)深圳市科學技術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一等獎、二等獎第一完成單位分別最高獎勵20、10萬元。
(3)深圳市青年科技獎完成人最高獎勵10萬元。
網絡申報時間:2024年8月8日至8月21日
紙質材料受理時間:2024年8月8日至8月22日
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依規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注冊手續和稅務登記手續;個人獲得科技獎項的,應通過申報科技獎項時所在單位申報本項目。申報單位在光明區注冊時間須在申報獎項之前,且在光明區從事經營活動。
(二)有規范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統計數據申報義務。
(三)守法守信規范經營,不存在違反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相關規定的情形。
(四)申報的項目應符合國家、省、市、區產業政策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
(五)申報單位或個人應獲得2022年度、2023年度的國家、省和市級科技獎項(以國務院發布的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決定、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發布的年度全國創新爭先獎表彰決定、廣東省政府發布的年度廣東省科學技術獎勵通報、深圳市政府發布的年度深圳市科學技術獎勵通報為準)。
(六)同一項目獲得國家、省和市級科技獎項的,按照最高獎勵金額給予差額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