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5-17來源:趙云經理
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大綱-新舊考試科目成績認定銜接辦法 注建〔2021〕3號
各有關單位和人員:
為全面實施《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大綱(2021年版)》,做好相關考試科目的銜接和考試成績的認定,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制定了《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大綱新舊考試科目成績認定銜接辦法》,現予發布實施。
附件: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大綱新舊考試科目成績認定銜接辦法
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
附件: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大綱新舊考試科目成績認定銜接辦法
《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大綱(2021 年版)》(以下簡稱新大綱)已公布實施。新大綱考試科目由 9 門整合為 6 門,為做好新舊大綱考試平穩過渡,現對已通過《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大綱(2002 年版)》(以下簡稱舊大綱)部分科目考試考生的成績,提出以下認定銜接辦法。
一、新舊大綱考試科目的對應關系
舊大綱中的《建筑設計》(知識題)、《建筑材料與構造》(知識題)、《建筑經濟、施工與設計業務管理》(知識題)、《建筑方案設計》(作圖題)4 個科目保持不變;舊大綱中的《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知識題)、《場地設計》(作圖題) 2 個科目整合為新大綱的《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知識題)科目;舊大綱中的《建筑結構》(知識題)、《建筑物理與建筑設備》(知識題)、《建筑技術設計》(作圖題)3 個科目整合為新大綱的《建筑結構、建筑物理與設備》(知識題)科目。
二、新舊大綱考試科目成績認定
1.舊大綱中《建筑設計》《建筑材料與構造》《建筑經濟、施工與設計業務管理》《建筑方案設計》4 個科目成績合格的,認定為新大綱該 4 個科目成績合格。
2.舊大綱中《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場地設計》2 個科目成績均合格的,認定為新大綱《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科目成績合格。舊大綱中《建筑結構》《建筑物理與建筑設備》《建筑技術設計》3 個科目成績均合格的,認定為新大綱《建筑結構、建筑物理與設備》科目成績合格。
三、新舊大綱考試科目的組織實施
2022 年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仍執行舊大綱,考試科目為 9 門。
2023 年起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執行新大綱,考試科目為 6 門。舊大綱中《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場地設計》《建筑結構》《建筑物理與建筑設備》《建筑技術設計》 5 個科目在 2023 年進行收尾考試,該 5 個科目中部分科目成績未合格的考生,可繼續參加舊大綱剩余科目的考試,成績合格按本辦法第二條的規定認定為新大綱對應科目成績合格,或考生直接參加新大綱對應科目的考試。
2024 年起不再進行舊大綱上述 5 個科目的考試。
四、新大綱考試科目成績合格有效期和起算時間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由 9 個科目整合為 6 個科目后,考試成績合格有效期仍為 8 年不變。凡本辦法第二條認定的新大綱考試科目合格成績,統一自新大綱考試實施年度起計算 8 年成績合格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