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1-06來源:趙云經理
廣州市商務局關于印發2023年廣州市促進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電子商務專題(跨境電商方向)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2-12-30
政策地區:廣東省廣州市
政策級別:市級
主管部門:廣州市商務局
廣州空港委保稅業務管理局、南沙區商務局、黃埔區商務局、廣州開發區穗港智造合作區管委會保稅業務管理局,各有關企業:
根據《廣州市推動跨境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穗商務函〔2020〕731號),我局現組織開展2023年廣州市促進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電子商務專題(跨境電商方向)項目申報工作,現將申報指南印發如下:
一、工作依據
(一)《廣州市推動跨境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穗商務函〔2020〕731號);
(二)《廣州市促進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穗商務規字〔2022〕3號)。
二、支持內容、標準及期限
對于向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物流中心(B型)內倉庫業主單位直接租賃倉庫從事跨境電商業務,且面積超過500平方米以上的企業,按合同面積給予不超過10元/平/月的租金補助,單個企業每年可享受的市級財政補助額不超過150萬元。
支持期限(租賃倉庫時間)是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間。
三、申報條件
(一)依法注冊登記并在廣州從事跨境電商業務的企業。
(二)依據信用管理部門規定,未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
(三)倉庫地址需在廣州市內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物流中心(B型)內,并且直接與倉庫所有方簽訂租賃合同。
四、申報材料
(一)企業申請報告。主要包括企業基本情況、租賃倉庫從事跨境電商業務開展情況等內容。
(二)企業申報承諾書(附件1)。
(三)營業執照(“三證合一”復印件)。
(四)與倉庫所有方簽署的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間的租賃合同(復印件)。
(五)倉租費用的匯款憑證及發票(復印件)。
(六)倉庫所有方的產權證明(復印件),無產權的,提供相關土地所有權、資產所有權及使用權說明(原件)及相關證照復印件。
(七)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在該倉庫流轉的貨物的網購保稅進口、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出口報關單(每月提供2份,復印件),以及報關單對應的明細單匯總表(附件2)。
以上資料均需統一采用A4尺寸,一式三份,加蓋公章(復印件加蓋騎縫公章),裝訂成冊,帶原件備查,原件核查后退回。
五、申報流程及要求
根據《廣州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廣州市商務局關于開展廣州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市區聯動審批的通知》,為落實政策兌現業務納入“集成服務”模式辦理的工作要求,請廣州空港委保稅業務管理局、南沙區商務局、黃埔區商務局(廣州開發區穗港智造合作區管委會保稅業務管理局協助)協調所在區政務服務窗口開通本資金申報受理工作,并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申報。
進行電子申報,并按照申報指南要求編制書面申報材料,于2023年2月1日至2月10日期間將書面申報材料(一式三份)向倉庫所在地政務服務窗口提交資金申報材料,由政務服務窗口受理后,請廣州空港委保稅業務管理局、南沙區商務局、黃埔區商務局(廣州開發區穗港智造合作區管委會保稅業務管理局協助)認真組織審核,必要時可到倉庫現場驗核。在通過初審的材料封面備注“初審通過”并加蓋公章,形成初審匯總表(附件3)并出具推薦函,將推薦函及初審匯總表于2023年2月28日前報市商務局(電商處)。
附件:1.企業申報承諾書
2.報關單明細匯總表
3.跨境電商業務主管部門初審匯總表
(點擊下載附件1-3.doc)
廣州市商務局
2022年12月30日
(聯系人:張雪平、成靜,電話: 15989029902 )
政策依據
1.政策法規廣州市商務局關于印發《廣州市推動跨境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政策法規廣州市商務局關于印發廣州市促進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