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8-29來源:趙云經理
2024年龍崗區支持低空經濟產業發展項目申報
申報時間: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20日
【一、扶持標準】
(一)支持建設低空先進技術應用平臺
扶持范圍:對《深圳市低空經濟產業創新發展實施方案(2022—2025年)》中重點依托的,負責建設低空智能融合基礎設施的低空經濟研究主平臺,在龍崗落戶或設立分支機構予以資助。
扶持方式和標準:經核準符合條件的,前3年給予不超過年實際運營經費(主要包括裝修經費、設備費、人力資源費、研發費用、場地費用、融合飛行模擬控制設備、基本運營費用等)的40%、35%、30%的補貼,每年不超過4000萬元。首年分兩次支付,第一次在平臺落地4個月后,按年度比例1/4支付,注冊滿一年支付按實際運營經費的40%、不超過4000萬元,扣除第一次支付后的剩余部分予以支付。
(二)支持開設低空載人航線服務
扶持范圍:對在龍崗區開設低空載人服務的企業。
扶持方式和標準:對為本區經濟有突出貢獻的企業和機構提供載人通航服務的企業,經產業主管部門備案,按照《龍崗區開展“悅龍崗·隨心飛”助力低空消費工作方案》給予乘用獎勵,年度獎勵金額不超過1500萬元。
【二、申報條件】
(一)基礎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是在龍崗區實際從事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符合要求的低空領域相關企業、第三方檢測機構、科研機構(或區認可的分支機構),或在龍崗區舉辦低空行業專項活動的社會團體;
2.申報單位未被依法依規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在有效期內;
3.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套取、騙 取專項資金;
4.申報單位提交的有關生產經營數據須真實可靠;
5.申報單位不得以同一事項重復申報或者多頭申報區級專項資金;
6.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專項申報條件
項目單位申報具體項目,還應符合以下專項申報條件和深圳市龍崗區工業和信息化局依據本實施細則制定的申報指南的相關條件:
1.支持建設低空先進技術應用平臺
(1)申報此項目的平臺,須為市低空領域的專業化平臺,并承擔市低空領域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
(2)符合條件的平臺需與區政府簽訂合作協議(或框架協議)的,并在龍崗設立分支機構或獨立法人機構。
(3)運營經費的申請計算周期,以項目簽約后的12個月為一個年度。
(4)實際運營經費主要包括裝修經費、設備費、人力資源費、研發費用、場地費用、融合飛行模擬控制設備、基本運營費用等。
(5)首年分兩次申請,分別于平臺落地4個月后和注冊滿一年后提交申請。
2.支持開設載人航線服務
(1)申報企業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在龍崗區實際從事經營活動,且在本區開設不少于5條航線。
(2)申報企業需被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確定為低空載人航線服務試點企業。
(3)對本區經濟有突出貢獻的企業和機構,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按照《龍崗區開展“悅龍崗·隨心飛”助力低空消費工作方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