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負責人應起到統籌領導作用,原則上應來自項目牽頭單位,能實質性參與項目的組織實施,防止出現拉本領域高端知名專家掛名現象。確因項目情況特殊,由非牽頭單位人員擔任項目負責人的,應建立相應的協同工作機制,為項目負責人組織攻關提供有效保障。
2025-04-01 【項目申報熱門政策】 Tags: 廣東省項目申報 2025年度廣東省重點領域研發計劃 現代種業 生物育種技術 精準農業及生態綠色技術 食品營養健康與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