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由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于2005年制定實施,該規章在有效保護地理標志產品、促進地方經濟發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截至2023年6月底,累計批準地理標志產品2498個,累計核準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經營主體超2.5萬家。
2024-01-03 【知識產權新資訊】 Tags: 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辦法 國家知識產權局令 知識產權